监管新规施行后不久五粮液换董秘,接任者为原宜宾纸业董事长

2026-07-30 09: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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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晚,五粮液(000858.SZ)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同意解聘章欣董秘职务,并聘任李剑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作者|实习生杨弘阳、韩迅

编辑|韩迅

7月28日晚,五粮液(000858.SZ)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同意解聘章欣董秘职务,并聘任李剑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监管新规施行后不久五粮液换董秘,接任者为原宜宾纸业董事长

公告显示,章欣不再担任董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已与李剑伟完成董秘工作交接。

此次接任者是李剑伟,出生于1978年,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7年12月参加工作,他早年长期在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体系内任职,历任党委委员、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务;还曾担任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宜宾海丰鑫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宜宾天原物产集团董事长。

2025年1月16日,李剑伟获选为宜宾纸业董事长;2026年7月28日,其因工作调整辞去宜宾纸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随后转任五粮液副总经理、董秘。

此次董秘与财务总监岗位拆分,发生在董秘监管新规施行后不久。2026年5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明确规定董秘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将过渡期设置至2027年12月31日。

职务调整前,章欣同时担任董秘和财务总监;调整后,两项职务由不同人员担任。同时,李剑伟此次获聘的副总经理职务被明确标注为“非分管经营业务”,与新规对董秘兼职的要求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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