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时尚购物中心长春路店不履行自己明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义务问题,要求退赔费用,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消费者投诉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时尚购物中心长春路店
2025年10月30日,消费者阿**(手机尾号 8063,用户ID ****0707)反映其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现场购买黄金挂件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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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