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购房补贴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上浮不低于30%

2026-09-23 17: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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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措施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各市实施购房补贴,2026年内新购首套新房按家庭首套认定,多子女等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3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三四季度长短结合促进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各市大力开展金秋购房季活动,结合实际实施购房补贴。

在住房信贷方面,措施支持各市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于2026年内在本地新购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家庭首套住房认定。

公积金政策同步放宽。多子女家庭、初婚初育家庭购买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上浮不低于30%,并可与购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装配式住宅的贷款上浮额度叠加计算,最高叠加上浮比例由各市综合确定。

提取范围也有所扩大。措施指导各地将自住房装修、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鼓励各地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情况,将新建商品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提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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