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实业为“21宝龙03”债券持有人新增撤销回售安排

2026-05-29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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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21宝龙03”债券持有人新增撤销回售安排,撤销期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旨在方便投资者参与后续重组方案选项及交易转让。

5月28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为“21宝龙03”债券持有人新增撤销回售安排。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新增撤销回售安排的目的是配合本期债券持有人后续交易、转让安排以及参与要约。适用对象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8日期间申报回售且未在回售撤销期间撤销回售申报的债券持有人。

撤销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5日期间,仅限交易日,撤销渠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撤销份额要求不高于原申报回售份额。回售申报撤销成功的债券,持有人可于次一交易日起按规定交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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