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日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当日收到独立董事谢志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公告显示,谢志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一并辞去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2028年3月16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公告显示,谢志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贡献表示感谢。由于其辞职将导致独立董事占比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辞职报告需待公司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及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后方生效。
在新任人员就任前,谢志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