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将稀土、钨、锂、钴、镓、锗等36种关键矿产正式列入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从源头构筑矿产资源安全防线。这是2025年7月新《矿产资源法》施行后首部配套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管理迈入制度化、精准化管控新阶段。
《条例》明确了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的确定与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四大核心评估因素: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的重要程度;国内资源禀赋及对外依存度;相关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以及其他需要考量因素。目录内矿产将实行开采总量控制,新矿权审批权限统一上收至自然资源部,战略性矿产出口需经过严格审查程序。《条例》还提出了构建产品储备、产能储备、产地储备三者相结合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建立国家和企业双轨资源储备制度,实现常态化收储。
当前,全球矿产资源竞争已从能源资源扩展到以稀土、锂、钴为代表的战略性矿产。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新科技革命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电动车电池需要锂、钴、镍,风力发电需要稀土,AI芯片封装离不开钨、镓、锗。中国地质调查局预计,到2050年锂、钴、镍等新能源矿产需求增幅将超过10倍,全球战略性矿产在地理上高度集中,供应链脆弱性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