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医路二分店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问题,要求退赔费用,赔偿损失,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2026-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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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医路二分店
2026年02月14日,消费者亚**(手机尾号 7447,用户ID ****8821)反映其于2026年02月14日通过现场购买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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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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